戰時窩藏逃離部隊軍人罪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九十七條[戰時窩藏逃離部隊軍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九條)]戰時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爲其提供隱蔽處所、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九十七條[戰時窩藏逃離部隊軍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九條)]戰時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爲其提供隱蔽處所、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
戰時拒絕軍事徵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無正當理由拒絕軍事徵用三次以上的;(二)採取暴力、威脅、欺騙等手段拒絕軍事徵用的;(三)聯絡、煽動他人共同拒絕軍事徵用的;(四)拒絕重要軍事徵用,影響重要軍事任務完成的;(五)其...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九十三條[接送不合格兵員案(刑法第三百七十四條)]在徵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接送不合格...
1、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非軍職人員)均可成爲本罪的主體。如果是軍人阻礙執行軍事職務,不按本罪定罪論處。 2、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明知軍人依...
戰時造謠惑衆,擾亂軍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聚衆衝擊軍事禁區,嚴重擾亂軍事禁區秩序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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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爲本罪的主體。單位不能成爲本罪主體。(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過失。這裏的過失,是指應當預見到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會...
僱用逃離部隊軍人罪是指明知對方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將其接收、聘用,情節嚴重的行爲。...
區分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罪與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的界限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是指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制度,故意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一)區分本罪與非罪的界限只有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所以“情節嚴重”與否是劃分本罪與非罪的最主要的標準。此外,還應注意戰時與平時的界限,若是平時拒絕、逃避徵召或者軍事訓練的,則不能以本罪論處。(二)區分本罪與逃...
戰時拒絕、逃避服役罪,是指戰時兵役部門向公民發出應徵服役通知,公民拒絕或者逃避兵役部門的應徵,情節嚴重的情形。...
僞造、盜竊、買賣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罪,是指僞造、盜竊、買賣非法提供、使用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情節嚴重的行爲。...
根據《刑法》第368條第2款的規定,行爲人故意阻礙武裝部隊的軍事行動,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立案。本罪是結果犯,行爲人故意阻礙武裝部隊的軍事行動,必須“造成嚴重後果”的,才構成犯罪,予以立案偵查。至於“造成嚴重後果”的具...
預備役人員戰時拒絕、逃避徵召或者軍事訓練,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爲本罪主體。(二)主觀要件本罪主觀方面是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三)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武裝部隊的作戰利益。(四)客觀...
公民戰時拒絕、逃避服役,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過失損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是指過失損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行爲。...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是預備役人員,非預備役人員不構成本罪。根據兵役法規定的精神,“預備役人員”是指軍隊外服兵役的人員,包括編入民兵組織或者經過登記服預備役的人員,他們積極履行兵役法所規定的兵役義務,是...
一、罪與非罪這裏主要應注意接送不合格兵員罪與徵兵工作人員工作失誤的界限。如果行爲人主觀上不是明知,而是由於其業務知識、經驗不足,或者是調查研究不夠充分,工作作風不夠深入,思想方法簡單片面造成認識偏頗而發生的錯...
戰時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爲其提供隱蔽處所、財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但法律規定只追究聚衆衝擊軍事禁區中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人員的刑事責任。首要分子是指在聚衆衝擊軍事禁區中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這種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人既...
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是指盜竊或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爲。...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爲特殊主體,即只有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的生產者和銷售者才能構成本罪。國家對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的生產和銷售有嚴格的規定,並非任何個人與企業都可以任意成爲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單位...
戰時故意提供虛假敵情罪是指戰時故意向武裝部隊提供虛假敵情,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