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的主體和客體分別是什麼

商標權的客體,是指商標權主體之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即具體的商標。商標權的主體,是指對商標依法有權利並承擔一定義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商標法》第八條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爲商標申請註冊。

商標權的主體和客體分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