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青春損失費可以賠償嗎

離婚青春損失費可以賠償嗎

一、 離婚青春損失費可以賠償嗎

根據《民法通則》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其中並無賠償青春損失費的規定,也就是說要求青春損失費的賠償沒有法律依據,在夫妻雙方離婚的時候,不必要再爲青春損失費的問題而憂慮。

二、 青春損失費是一種精神損害賠償嗎?

既然法律中並沒有規定需要對青春做出損失賠償,但是如果青春損失是精神損失的一種

類型,青春損失費是不是就可以以精神損失費的名義立足了呢?

透過對專業律師的諮詢得知,青春損失費不屬於精神損害賠償的範疇,原因有如下幾點:

根據《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可以提起精神損害賠償的的範圍是:

一、侵害他人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給他人造成精神損害的;

二、侵犯監護身份權非法使被監護人脫離監護,給監護人造成精神損害的;

三、侵害死者人格權或非法利用、侵害遺體、遺骨給死者近親屬造成精神損害的;

四、滅失或毀損他人具有人格象徵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損害的。?

符合以上範圍情形的則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反之,不符合以上範圍情形的則不得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根據《民法通則》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其中並無賠償青春損失費的規定,也就是說所謂的青春費不屬精神損害賠償的範疇,所以要求青春損失費的賠償沒有法律依據。

三、 無法請求青春損失費賠償時,還可以請求其他損害損害賠償嗎?

在離婚時遭受精神傷害的一方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但切不可提出青春損失費的賠

償請求。假如真的有青春損失的話,雙方都有損失,青春的“損失”是由於時間的自然因素造成的,而不是對方造成的,因此,要求對方賠償也是不合理的。

雖然離婚時不該賠青春損失費,但是在婚姻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時候,受害方能夠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男女在婚後很快又離婚的,此時可能一方會要求另一方賠償自己青春損失費。但是從法律上來說,其實並沒有青春損失費這個概念,不過要是當事人之間協商一致約定賠償這個費用的話,其實法律並不會做出干涉。但要是在這方面產生了糾紛而起訴到法院,其實法律是不會支援青春損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