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公訴程序的結果是什麼?

輕傷公訴程序的結果是什麼?

輕傷公訴程序的結果是什麼?

1、堅持走公訴程序,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然後由公安機關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

2、檢察院將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訴後,你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3、輕傷害案件屬於輕微刑事案件,很有可能從立案偵查到法院審判前不會被逮捕;但法院在審判的過程中,如果被告人認罪態度不好,連醫療費都不支付,將被視爲沒有悔罪表現,法院不可能判處其緩刑,一般會判處有期徒刑1年左右;

4、本着息事寧人及和諧的指導思想,如果對方主動認錯,向你方賠禮道歉,並積極賠償損失,建議你方還是和解爲宜;

5、如果對方態度囂張,你方難以接受,那麼你方堅決要求走公訴程序,並準備好病歷、輕傷的鑑定和相關的醫療票據,以備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用。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

如果要走公訴的話,就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追究對方的責任。如果公安機關不立案,你們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複覈。同時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你們需要做的就是保留相關的證據,向公安機關和法院都需要有足夠的證據。保留證據方面,你可以諮詢專門的執業律師。至於你說的構成輕傷,法律規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當然也有可能判緩刑。這要看具體開庭審判的情況了。

輕傷的判處需要當事人確定是否屬於公訴的行爲,如果當事人確定屬於公訴,那處理決定在於全部交給公安機關處理,輕傷的製造者如果願意承擔罪責,只要承擔醫療費用即可,如果製造者不進行悔罪的行爲,那麼公安機關將判處一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