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申請交通事故重新認定

法律對申請人範圍作了明確限制,一般由事故當事人、事故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委託代理人可以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法定期限內申請重新認定。

誰能申請交通事故重新認定

1、事故當事人。

重新認定事故責任申請人必須是交通事故當事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作用範圍是針對事故當事人,所以一般不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不能成爲責任重新認定的申請人。

2、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分爲以下幾種情況:

(1)事故當事人爲無行爲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爲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對事故責任不服的,可以代理無行爲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爲能力人的當事人提起責任重新認定申請,但申請人仍是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僅以代理身份出現。

(2)事故當事人喪失行爲能力,其近親屬可以當事人的名義申請重新認定事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