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21年標準是怎樣的?

多地連日都爆發出高溫天氣,人們在防暑降溫的同時,也開始注意自己是否收到了公司發放的高溫補貼。高溫補貼作爲對員工在高溫天氣裏工作的一種慰問性質的金額,所以各省份都有相關的標準及規定。那麼,廣西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標準是怎樣的?詳情看下文。

廣西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21年標準是怎樣的?

一、廣西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高溫補貼發放標準】:連發5個月,每人每月不能低於100元。分別爲6月、7月、8月、9月、10月。

二、高溫補貼怎麼發?

自2011年6月1日起,廣西已實施企業高溫津貼。同年,廣西人社廳、廣西衛生廳等部門聯合下發《關於發佈企業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工作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標準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間,具體數額由企業根據自身情況而定。高溫津貼標準屬地方勞動標準,廣西高溫津貼標準只規定一個數值區間,而不是一個絕對值,各類企業應在政策規定的區間範圍內,依法透過內部規章制度或者專項集體合同等形式,對企業內部各崗位人員實施高溫津貼的具體標準予以明確。隨着經濟社會發展,我區高溫津貼標準的區間水平也會適時調整。

使用農民工、聘用工特別是環衛一線工人的單位是否也要支付高溫津貼?記者瞭解到,有關政策明確規定,將環衛一線崗位納入享受高溫津貼的範圍。而由於廣西機關事業單位在實施規範津貼補貼政策時,已將防暑降溫等福利性補貼納入其中,因此,機關事業單位除環衛一線工人外,原則上不納入高溫津貼的實施範圍。用人單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規定支付高溫津貼。由於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在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就業,因此其高溫津貼應按小時折算支付。

三、怎樣才能享受高溫津貼?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廣西實際情況,兩種情況可享受高溫津貼。一是高溫,即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溼,因廣西氣候特點,高溫季節常有高溼現象伴隨,且持續時間長,因此,同樣適用於享受高溫津貼。如氣溫超40℃停止室外露天作業,按照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的,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衆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40℃以下的,應按規定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適當增加高溫作業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嚴禁延長高溫作業時間和違規加班加點,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

四、高溫補貼是否計入最低工資

按照國家《最低工資規定》相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在國家和自治區沒有明確規定之前,高溫季節加班可暫不將這部分津貼計入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但必須按照加班時間折算另行支付高溫津貼。高溫津貼要以貨幣形式支付,不能以實物來代替。高溫津貼與按照我區相關規定,實施高溫津貼後,企業不得另以貨幣形式在其他項下向勞動者支付防暑降溫費,但企業可以繼續安排好生產(工作)場地的清涼飲料供應(有關費用按現行規定在“勞動保護費”列支),以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高溫作業,即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凡是工作時間在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溫中暑,都屬於工傷,經申請工傷認定後,應享受工傷待遇。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62條第二款規定支付費用。

按照規定,廣西高溫補貼連發五個月,從6月開始一直髮到10月,發放標準爲不低於一百元。另外,依據規定,高溫補貼計入工資總額,但不得算入最低工資標準,所以如果企業將高溫補貼算入最低工資標準的,大家可疑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