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21年是怎樣的?

高溫補貼是國家規定從起企業必須向高溫環境特別在夏季工作的人員發放的一種補貼性福利。在高溫環境中容易發生人身傷病事故,高溫補貼是對工作人員切身利益的一種補償。那麼,雲南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怎樣的?下面就讓小編爲大家整理一下相關的知識。

雲南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21年是怎樣的?

一、雲南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1、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35℃及以上)從事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企業高溫津貼發放標準爲每人每工作日10元。日最高氣溫以省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發佈的爲準。

2、高溫津貼是對勞動者在特殊勞動環境下付出的額外勞動消耗所給予的必要補償,應在企業“應付工資”項下列支,納入企業工資總額。

3、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爲6月到9月。

二、除了發放高溫費外,職工還能享受哪些待遇?

1、日最高氣溫達37℃以上,下午暫停工: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3、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爲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爲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三、企業不發高溫補貼員工如何維權?

1、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補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補貼而減發給職工的工資。

2、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透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綜上所述,在高溫環境中特別是夏季中作業的人員,不僅可以得到高溫補貼,如果出現在工作崗位上中暑傷亡,視爲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果沒有享受補貼,可以在相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投訴所在企業。以上就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關於雲南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有關內容,大家看過之後會有一個全面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