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工多少天可以辭退員工

曠工多少天可以辭退員工

一般員工在工作時間要是有其他的事情,那此時可以向單位請假,然後根據實際情況看是否批假。但現實中,卻經常出現員工無故曠工的情況,也就是說在沒有給單位打招呼的情況下,就直接不來上班。作爲單位遇到這樣的情況可以辭退該員工,那通常曠工多少天可以辭退員工呢?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曠工多少天可以辭退員工

勞動法關於曠工幾天可以開除的問題沒有明確的規定。每個公司不一樣的規定,一般是三天。

相關勞動合同解除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女職工的產前檢查算曠工嗎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規定第三款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單位不應當以此爲理由扣發工資。

三、曠工期間養老保險是否繼續繳納

由於曠工人員在曠工期間不享受工資,其繳納養老保險費沒有基數,因而不能繳費,所以企業不能繼續爲其繳納養老保險費。

曠工是一種很不負責的行爲,此時很有可能會給用人單位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在員工曠工達到一定天數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是可以將其辭退的,並且此時辭退不需要對員工進行補償,而就因爲曠工給自身造成的損失,還可以要求該員工做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