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無效上訴是否受法律保護

婚姻無效上訴是否受法律保護

我國婚姻法當中的無效婚姻,也僅僅是針對男女雙方之間的婚姻關係的一種規定。但是在無效婚姻當中,也涉及到夫妻財產的分割,甚至是孩子的撫養權等這些問題,這些並不因爲無效婚姻就受到影響。大家都知道,對於法院的判決不服的話可以提起上訴,但是婚姻無效上訴是否受法律保護呢?

一、婚姻無效上訴是否受法律保護?

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訴。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

我國法律關於婚姻效力的判決採取一審終審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根據此條之規定可看出,採取一審終審制的僅限於婚姻效力的判決,而對於涉及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則適用兩審終審制。

第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二、婚姻無效的情形

無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條件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的男女兩性的結合。婚姻無效可分爲當然無效和宣告無效。當然無效是指存在婚姻無效的法定情形時,當事人可以自行主張無效。宣告無效,是說婚姻需要經過宣告確認程序才產生自始至終的法律效力。

我國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

2、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3、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即近親結婚;

4、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生效。涉及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可以上訴。

在無效婚姻的判決書當中,雙方可以針對法院判決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部分提起上訴。但是如果是對法院判決的無效婚姻存在爭議的話,是不予上訴的,所以說婚姻無效上訴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不僅是無效婚姻,法院一審的情況下如果就已經解除了婚姻關係的話,針對解除婚姻關係的這一部分,一律不接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