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在商場專櫃受傷要如何索賠

顧客在商場專櫃受傷可以要求商場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造成殘疾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器具輔助費、被扶養人生活費。
專櫃作爲購物場所的管理人應當爲消費者提供安全舒適的購物環境,在專櫃受傷的,如果其沒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則有責任對消費者賠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羣衆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爲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顧客在商場專櫃受傷要如何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