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與限制高消費令一樣嗎

失信被執行人與限制高消費令一樣嗎

一、失信被執行人與限制高消費令一樣嗎

不一樣的,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相當於向全社會宣佈這個人是不誠信的“老賴”。作爲失信被執行人,在申請銀行貸款、乘坐飛機軟臥、高消費等方方面面都受到限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法院執行部門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信用懲戒,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透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佈,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二、失信被執行人有效期是多久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沒有效期限規定。在法院決定將被執行人錄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該名單是沒有有效期的,也就是說會一直存在,只有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纔會將其有關資訊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

第七條 、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資訊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當今是信用社會,信譽可以當錢用,如果一個人把自己的信譽搞壞了,那麼幾乎也就完蛋了,首先是個人高消費跟自己無緣了,再者是所有的事業也跟自己沒有半毛錢關係。不但給自己帶來了很多不便,還斷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所以每個人要維護好個人的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