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貪污受賄的官員就沒有犯罪行爲了嗎?

不貪污受賄的官員就沒有犯罪行爲了嗎?

貪污受賄作爲我們所熟知的官員犯罪手段,較爲常見。一般相關檢察機關或辦案單位接到此類通知時馬上予以立案調查處理。那不貪污受賄的官員就沒有犯罪行爲了嗎,其實不然在我國的官員犯罪中還有許多其他的犯罪類型,下面小編就爲你詳細講解。瞭解一下官員的犯罪行爲。

一、檢察院內設機構:反貪局、反瀆局。

1、反貪局VS 反瀆局 定義不同反貪污受賄部門(簡稱“反貪局”):反貪污受賄部門承辦對國家工作人員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反瀆職侵權檢察部門(簡稱“反瀆局”):

反瀆職侵權檢察部門承辦對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破壞選舉等犯罪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2、反貪局VS 反瀆局 案件受理範圍不同貪污受賄犯罪案件範圍:

1.貪污案

2.挪用公款案

3.受賄案

4.單位受賄案

5.行賄案

6.對單位行賄案

7.介紹賄賂案

8.單位行賄案

9.鉅額財產來路不明案

10.隱瞞境外存款案

11.私分國有資產案

12.私分罰沒財物案

二、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的 瀆職犯罪案件範圍:

(一)、濫用職權案玩忽職守案故意泄露國家祕密案過失泄露國家祕密案徇私枉法案枉法仲裁案民事、行政枉法仲裁案執行判決裁定失職案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案私放在押人員案失職致使在押人員逃脫案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案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款案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案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案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案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案環境監管失職案傳染病防治失職案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案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案放縱走私案商檢徇私舞弊案商檢失職案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案動植物檢疫失職案放縱製售僞劣商品犯罪行爲案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案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案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案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案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案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案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案

(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下列犯罪案件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刑訊逼供案暴力取證案報復陷害案破壞選舉案

對反貪局和反瀆局都有一個基本的瞭解了吧。反瀆局和反貪局一樣都是職務犯罪偵查的有機組成部分。貪污受賄、權錢交易、權色交易往往是因,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枉法通常是果。當檢察機關的反瀆職侵權工作得到全社會的瞭解、重視和認可,才能真正讓權力在陽光下執行!

這類犯罪對我國的社會安定、百姓的生活同樣有着致命性的打擊。這類發最一般以官員的不作爲或者假作爲有關。對我國的職權系統和國家形象帶來難以估計的損害,嚴重的挑戰了我國的相關的監察機關和辦案人員。一旦受理絕不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