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受賄是指企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權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當個人資產或者透過損害公共資產來提升個人資產,是爲貪污;受賄是指企事業單位相關負責人利用自身職權,收受他人財物。懲治貪污、受賄犯罪,是我國現階段反腐敗鬥爭的重點,在刑法分則中將貪污賄賂罪列爲專門一章,作爲獨立的類罪,對於加強國家的廉政建設,突出反腐敗的打擊重點,有效地遏制職務犯罪,都具有積極的意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無貪污受賄證明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開具無貪污受賄證明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單位(公司)介紹信原件;
法人授權委託書(法人親自去則不用);
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
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檢察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每個地方檢察機關的要求不同)
一般情況下提供這些資料就可以了,因每個地區檢察機關的要求不同,所以最好先到所在檢察機關預防處(科)問一下準備資料就可以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