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簽了協議可以隨時辭職嗎?

兼職簽了協議可以隨時辭職嗎?

一、兼職簽了協議可以隨時辭職嗎

兼職簽了協議可以隨時辭職的,因爲兼職的話屬於非全日制用工。

1、做兼職,通常以小時計酬,實際上屬於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籤署勞動合同,也能訂立口頭協議。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報酬結算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另外,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2、由此可見,兼職合同也屬於勞動合同。既然是勞動合同,就要遵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做兼職的勞動者,簽署了兼職勞動合同,合同中就會約定勞動崗位和勞動時間,薪酬福利和違約金等重要內容。所以兼職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是有效的。

《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爲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兼職需要籤合同嗎

1、儘管我國勞動法並未要求兼職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但還是有必要簽訂兼職合同。簽訂的兼職合同中要注意寫明:雙方姓名或名稱、聯繫方式、工作內容、報酬及給予方式等一些資訊。如果是單次工作的,最好要寫上完成工作的日期。這樣一來雙方的權利義務事先確定,兼職過程中也比較放心。

2、合同作爲法定的書面證據之一,對於維護兼職工作人員的利益起着較爲重要的作用,如不簽訂合同,當發生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等侵犯兼職人員利益的事情時,兼職人員將難以舉證其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鑑於現實生活中用人單位處於強勢地位,法律也爲要求兼職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如兼職人員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合同且發生糾紛的,可向專業的律師諮詢。

兼職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建議簽訂合同,這樣可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2、兼職只能籤勞務合同,不用繳納社保公積金。

3、兼職如果是長期的工作,需要簽訂協議,不是臨時用工協議,就是兼職勞動合同,明確崗位、工作職責、工資及發放時間發放方式等等即可。

另外,在拿到合同後,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確定合同本身是合法的。確認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包括: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必須符合法定條件。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

2、認真檢查合同是否條款齊全。一份正式的合同應該條款齊全,包括地點、時間、具體工作內容和標準、勞動報酬、合同期限、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式、簽名蓋章等。

3、謹防霸王合同(不公正不合理的合同)。對條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且合同內容只約定求職者義務,很少涉及求職者權利的合同提高警惕。

4、對合同中有可能損害自身利益的方面,勇敢地提出質疑。

5、利用合同中的補充條款,補充有利於維護自身權益的內容,降低受侵害的風險。

6、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法律觀念,絕不簽訂對自身極爲不利的合同,否則後患無窮。

7、自己儲存一份合同。日後雙方一旦發生利益衝突,便於查證覈實。

勞動者的各項權益都受到勞動法的保護,其中就規定了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同時也要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工作的具體內容和工作薪資等內容,不僅是全職工作,兼職員工也一樣會受到勞動法的保護,當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後,可以透過勞動仲裁來維權。

對於當代大學生來說,可能會利用暑假或寒假的時間來做一份兼職,貼補家用,也能夠讓自己獲得一份收入,但是現在很多的兼職都是有一些陷阱,所以必須要透過簽訂合同或者是口頭約定的方式來維護自身的權益,如果合同當中有一些條款對自己做出了義務的限制但沒有權利,要注意了。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