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人

哪些人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人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類型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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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人,包括10 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爲的精神病人 注:十六週歲至十八週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爲主要生活來源的,可視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

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爲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