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高溫費發放標準有哪些?

無錫高溫費發放標準有哪些?

現在伴隨全球氣候變暖夏季氣溫越來越高,各個地方政府都會有高溫補貼標準,以慰夏季高溫環境下勞動者的辛苦付出,同時也激勵勞動者在高溫環境下工作的積極性,但是每個地方的補貼標準可能都會有所不同,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介紹一下關於無錫高溫費發放標準有哪些。

一、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是爲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隨着三伏天的到來,一年中最熱的日子來了!勞動者在高溫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個想到是高溫津貼。《工人日報》記者近日梳理髮現,除了高溫津貼,在高溫天氣工作的勞動者們可享受的福利還有很多--飲料、體檢、藥品、輪休等,還有針對不同人羣的一些規定,確保勞動者的權益。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三條  高溫作業是指有高氣溫、或有強烈的熱輻射、或伴有高氣溼(相對溼度≥80%RH)相結合的異常作業條件、溼球黑球溫度指數(WBGT指數)超過規定限值的作業。高溫天氣是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衆發佈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高溫天氣作業是指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在高溫自然氣象環境下進行的作業。

二、高溫費標準

爲保護勞動者的健康,根據《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07]186號)要求,經研究,現就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津貼標準每天不低於10元。

2、企業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具體條件,建立高溫季節津貼制度,並透過民主協商合理確定本企業的高溫季節津貼發放條件、範圍及具體標準。

3、企業在發放高溫季節津貼的同時,不能影響高溫崗位工作勞動者的高溫崗位津貼的發放,並繼續做好高溫季節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4、各企業,特別是從事高溫作業和戶外作業的行業,要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當氣溫達到35℃及以上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縮短工作時間。當氣溫達到38℃及以上時,除涉及國計民生、城市執行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重要行業外,工作環境不能滿足極端高溫條件作業的企業,可視實際情況採取暫停工作和保證休息等措施。

5、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工會組織、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督促和檢查,確保高溫季節保護職工健康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6、本通知下發前今年已有的高溫日,企業應按本通知規定發放高溫季節津貼。

三、江蘇省高溫補貼標準

根據江蘇省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溫津貼。對於室內工作人員的高溫津貼,江蘇則將發放權下放給企業自主決定。

今年,江蘇的高溫費暫不調整,標準依舊執行2011年的規定,即每人每月200元。從6月起發放,連發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可以每個月發,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個月的津貼。但是最遲10月底必須全部發放到位。本次專項檢查,人社部門將對存在違法行爲的用人單位,及時立案,依法調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佈。

各個地方在高溫費上的設定上會有一點區別,主要還是參照地方政府的相關檔案。如果對於這些不太瞭解或者有疑問,可以查閱當地的相關條例進行了解。高溫費補貼也是勞動者權利的體現,瞭解是否有這項政策是對自己權利的維護。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